1、如果双方有约定,根据其约定;如果双方无约定,婚前男方赠予女方的房产,分手后男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要回。具体办法就是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法律主观:婚前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追回的确定方式:如果一方将其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的,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赠与方是可以追回的,但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就无法追回的。
3、法律主观:将婚前财产赠与女方,如果财产已经转移,一般情况下离婚之后不能要回。但是如果财产还没有转移,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就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女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男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4、如果不是附条件的赠与,房子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回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5、所以只要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但是,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1、根据法律的规定:赠与的房产如果已经过户了,就是无法收回的;如果没有过户,就可以收回。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扶贫、救灾、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就是无法撤销的。
2、法律分析:赠予的房子可以要回来。赠与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就不能撤销的。
3、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
4、如果房子赠与过户后是不可以要回的。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赠与过户的房屋一般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赠与合同附带义务的,受赠当事人没有履行附带义务的或者已经过期的,房屋赠与人是可以有权要求收回赠送房屋的。
5、法律主观:房屋赠与送给子女的房子在权利转移前还能要回来。
6、法律主观:房屋赠与后能要回来,前提需要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1、恋爱期间赠送财物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较大额的财物,如果分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是恋爱期间促进感情发展赠与对方的礼物,则不能要求返还。
2、法律主观:恋爱期间的钱财如果是赠与,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要回,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比如受赠人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恋爱期间的钱财是借款,那借款到期之后可以要求对方还债。
3、一般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