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情侣赠送多少钱都可以起诉。但是起诉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对于小额51314等维系恋爱目的的小额转账,一般视为赠与,分手时一般不需要返还。
2、情侣不管赠送多少前都可以起诉。情侣之间的转账,如51314等维系恋爱目的的小额转账,属于普通的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不可以撤销。
3、情侣关系三万块钱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有借款证据证明。法律分析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如果没有明示款项给予是为了结婚,及款项支付不违背日常生活习惯,则不能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5、如果说他是这样的名义赠送这么多的礼物你还是可以起诉,毕竟这个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所以直接起诉对方,对方应该是可以归还的。
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转账,如果未明确说明是借款,一般情形下是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一般就不能再要回。
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恋爱期间转账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金额,但是应该确保双方都能承受得起。一般而言,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进行必要的物质来往赠与,符合社会的一般习惯。
如果一方说自己的钱是借给另一方的,那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该行为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银行转账不能认定为赠与。银行转帐时因为两者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所以不构成赠与。如果转账人是自愿无偿将钱款转给他人的,则应当认定该笔转账的款项是赠与的钱财。同时,还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来予以证明。
1、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转账是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双方分手之后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期间所转的账款,导致了另一方在生活上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支持。
2、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转账,如果未明确说明是借款,一般情形下是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一般就不能再要回。
3、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恋爱期间转账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4、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恋爱期间转账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5、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为缔结婚姻,会赠与对方一些价值较大或蕴含结婚意义的财物。双方的近亲属因期盼晚辈结婚也常会赠与其恋爱对象大额财物。若最终恋爱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由受赠方继续留存财物有违公平原则和社会伦理。
1、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转账,如果未明确说明是借款,一般情形下是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一般就不能再要回。
2、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转账,如果未明确说明是借款,一般情形下是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已经赠与给对方的,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法律客观: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3、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转账,一般是赠与。恋爱期间转账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主观:情侣之间的转账可以起诉要回,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所转的大额款项,比如买车子、房子的钱等,实践中这种恋爱转账可以认定为彩礼,这种情况是能让对方返还的。
情侣之间转账记录能立案吗可以立案。转帐记录必需经银行盖章才具有证据的效力。单凭转帐记录立案,还是单薄了点。
情人之间的转账,在法律上双方之间的转账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赠与性质,另一类是借贷性质。赠与即是男女朋友为了表达爱意,在特定时间转账特定金额,或者是日常相处过程中,转发金额不大作为买礼物、吃饭等的费用。
情侣恋爱期间的转账红包,在不同的情况下,成立的法律关系不同。有可能构成赠与行为、也有可能会构成借贷关系或不当得利。在一般情况下,正常生活消费的转账红包或有特殊意义的转账红包,会被认定为表达情谊的赠与行为。
法律解析:恋爱期间转账是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双方分手之后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期间所转的账款,导致了另一方在生活上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支持。
恋爱期间转账,性质的认定:如果明确在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双方分手之后,基于借贷关系可以要求对方偿还。而正常消费,琐碎的、节日等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
不需要还。男女朋友分手了以前给的钱可以视为在谈恋爱期间的一种赠与的行为。
例如,如果一方在分手前通过赠送的方式给予对方财物,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赠与行为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是,如果这种赠与是以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返还。
只能说有可能,不能说一定能要回来。数目要足够的大,用途要足够的明确(跟恋爱活动无关的支出),而且这种官司即使立案也基本都是调解解决,怎么也不可能你想要回来就都能要回来。
法律分析:只要没有借条或者合同,一律算经济馈赠,是不要还的。换言之,要是恋爱期间的转账证明可以表明,此时双方之间就该笔钱属于借贷关系的话,那么出借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归还这笔钱。
不需要还的。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的转账,如果仅仅是有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属于借款,则很大概率会被法院认定为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