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当时如日中天的詹姆斯拼了个旗鼓相当,罗斯最后胜出,就是胜在局势上,2010-2011赛季的罗斯,可以用横空出世来形容,一时间,风城玫瑰肩负起了振兴公牛的希望,自然也赢得了更多投票者的心。
其次,作为当时联盟的新面孔,罗斯的出现给了人们无尽的遐想和希望,再加上媒体对两连MVP的詹姆斯出现的一定的审美疲劳,MVP颁给罗斯在情理之中。
罗斯当时展现出了自己那无与伦比的天赋,而且证明了自己可以将这样的天赋发挥的淋漓尽致。他曾经在詹姆斯的巅峰时期力压詹皇拿到了MVP的奖项,其强悍的实力可见一斑。
年公牛队的新星德里克-罗斯横空出世,先后击败如日中天的詹姆斯和霍华德夺得那年的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奖,这是罗斯职业生涯的巅峰赛季,也是他生涯唯一的一座常规赛MVP奖杯。
第一点是战绩原因,詹姆斯的数据虽然好于罗斯一些,但是并没有形成碾压的趋势,相差不是很大,而罗斯却带领公牛队取得取得62胜20负的战绩,比詹姆斯所在的热火多赢了4场比赛。
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获得者不是詹姆斯,而是德里克-罗斯。德里克·罗斯: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1、那年的詹姆斯正处于11年转会热火的巨大舆论中,人气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加上罗斯人气上的暴增和比较正派的人格形象,选票方向都趋向于罗斯。
2、首先是常规赛战绩,罗斯带领公牛豪取62胜20负,力压詹姆斯所在热火的58胜,排在东部第一,也是11年联盟第一。即使季后赛公牛输给热火,但这毕竟是常规赛的奖项。
3、虽然詹姆斯在数据上略好于罗斯,但考虑到詹姆斯的个人表现出现明显下滑并且球队战绩没有达到预期,再将MVP颁给詹姆斯就显得有些没有道理了。
1、他的实力非常强劲,打球风格十分劲爆,简直就是未来的超级巨星。罗斯的比赛阐释了什么叫天赋,运球突破、弹跳力以及核心力量都是顶级,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球员。他是公牛重新崛起的希望,风城玫瑰在此绽放。
2、罗斯的比赛诠释了什么是天赋,运球突破,弹跳力,核心力量都是顶尖的,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球员。他是公牛重新崛起的希望。这个害羞内向的球员在球场上很强势。在公牛的几个赛季里,他的表现绝对是出神入化,逐渐步入巅峰。
3、即便是作为NBA篮球运动员,德里克·罗斯的自身的球技水平在同类别的选手中也不算顶尖:他没有库里和利拉德·辕门的远射指导射戟刺穿杨;没有艾弗森和欧文华丽的运球。
4、德里克罗斯身职控球后卫,当年他在选秀大会上以状元的身份被公牛队选中,在公牛队德里克罗斯就展现出了自己的领袖气质,并且在新秀赛季就打出极其亮眼的表现,这也让很多球迷看见了公牛队复兴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