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因此在对抗性运动中,如果对方并非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那么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足球、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身体有一定损伤性,赛中双方球员发生合理碰撞是允许以及不可避免的,双方应当预见到该项运动潜在一定的人身危险性,由此造成的损伤,原则上应由个人自行承担。
4、如果属于合理的身体冲撞导致的伤害,则不需要给予伤者赔偿。因为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1、如果对方不是故意伤害受害者的身体或者严重违反竞技规则,那么对方的行为是体育运动竞技比赛中合理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伤害受害者的身体或者严重违反竞技规则,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打篮球是自甘风险的活动,若出现意外,伤害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伤害方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受侵权人自甘风险的意思就是 :(1)受害人知悉危险存在。(2)受害人有自愿承担危险的明确表示或者可以推知的默示。(3)接受该危险不违反公共利益或者善良风俗。
3、打篮球时若发生意外,若伤害方无过错,一般无需承担责任。若伤害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愿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与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通常不得要求其他参与者承担侵权责任。
4、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1、足球比赛时打伤对方球员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一般情况是不用的,因为参加足球活动是一种自甘风险的活动,在比赛过程中踢伤别人,是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的,但是如果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就需要承担责任。生命在于运动,体育运动虽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却是人类健康生活的“必需品”。
2、律师解视情况而定。足球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对抗性,对身体有一定损伤性,赛中双方球员发生合理碰撞是允许以及不可避免的,双方应当预见到该项运动潜在一定的人身危险性,由此造成的损伤,原则上应由个人自行承担。
3、踢球犯规致人受伤,确实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来看,无论是在体育比赛还是日常生活中,个人的行为造成他人伤害,行为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足球比赛中,尽管犯规有时难以避免,但如果球员的犯规行为导致其他球员受伤,那么犯规的球员就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4、法律分析:一般对方没有责任,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对于体育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损害,应当具有合理的预见,除非别人对损害的发生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否则不应由别人承担责任。
篮球场受伤是否可以索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受伤是由于比赛中的合理冲撞造成的,那么受伤者可能无法获得赔偿。因为篮球等对抗性体育运动中,身体冲撞是比赛的一部分,参与者应当意识到这种风险。
不可以索要赔偿。若不存在故意则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补偿。作为体育运动,特别是篮球、足球等有人体直接接触的对抗性体育运动,完全有可能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自愿参加这种具有风险性的竞技运动,应视为甘冒风险行为。
在篮球场受伤是否可以索要赔偿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若不存在故意则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补偿。作为体育运动,特别是篮球、足球等有人体直接接触的对抗性体育运动,完全有可能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自愿参加这种具有风险性的竞技运动,应视为甘冒风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