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回的,但是如果该赠与的财产怒视与表达爱意的情形或者是已结婚为前提而实施的赠与行为的,在其分手之后可以要回。
2、法律主观:恋爱期间的钱财如果是赠与,分手后一般不可以要回,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比如受赠人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恋爱期间的钱财是借款,那借款到期之后可以要求对方还债。
3、恋爱期间赠送财物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较大额的财物,如果分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是恋爱期间促进感情发展赠与对方的礼物,则不能要求返还。
4、一:一般的赠与不能要回来。恋爱期间一些共同的花销或者小礼物的赠送,这个属于好意施惠,确实不能要回来了。这在实践当中也是当事人很难把握的。
1、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不可以要回。通常来说,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2、玩弄异性和别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如果当事人最终分手,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
3、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回的,但是如果该赠与的财产怒视与表达爱意的情形或者是已结婚为前提而实施的赠与行为的,在其分手之后可以要回。
恋爱期间一些共同的花销或者小礼物的赠送,这个属于好意施惠,确实不能要回来了。这在实践当中也是当事人很难把握的。
法律对于男女恋爱期间赠送的贵重物品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去没有明确的规定。除非是彩礼,法律有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分手,这个彩礼需要全额退赔。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都有赠送礼物的习惯,只要不是特别的贵重的礼物,个人感觉没有必要去要回来,要回来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反而会让对方觉得你太抠门,如果送给对方的礼物非常的贵重,那还是有必要的,毕竟非常的贵重啊。
1、恋爱期间赠送财物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较大额的财物,如果分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如果是恋爱期间促进感情发展赠与对方的礼物,则不能要求返还。
2、玩弄异性和别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如果当事人最终分手,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
3、法律主观:恋爱期间赠与的房子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